魚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,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。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,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,我寧愿舍棄生命而選取道義。
生命是我所喜愛的,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暫無文章過生命的東西,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厭惡的,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。???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,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?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方法哪會不采用呢?采用這種做法就能夠活命,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;采用這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是因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,有比死亡更厭惡的。并非只是賢人有這種本性,人人都有,只是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。暫無文章
一碗飯,一碗湯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會餓死。沒有禮貌的?吆喝著給別人吃,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;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???可是有的人見了優(yōu)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乎禮儀就接受了。這樣,優(yōu)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?是為了住宅的華麗、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?先前有的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有的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;先前有的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有的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;先前有的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有的人為了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。這樣看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?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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